相关学院:
 为编制2025年交叉学科招生专业目录,需提前做好交叉学科导师队伍建设及招生计划论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牵头建设学院归口交叉学科招生管理工作
 学校将成立交叉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学院统一归口交叉学科研究生招生与管理工作,交叉学科清单如下:
 
  
   
    
     | 序号 | 交叉学科名称 | 学科 代码 | 涉及一级学科 | 牵头学院 | 授权级别 | 
    
     | 1 | 能源与人工智能 | 99J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计科院 | 硕士 | 
    
     | 2 | 能源智能科学与工程 | 99J2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地质学 | 石工院 | 博士、硕士 | 
    
     | 3 | 碳中和科学与工程 | 99J3 | 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地质学 | 化工院 | 博士、硕士 | 
    
     | 4 | 氢能科学与工程 | 99J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新材院 | 硕士 | 
    
     | 5 | 智能综合能源系统工程 | 99J5 | 控制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 电信院 | 硕士 | 
    
     | 6 | 低碳经济与管理 | 99J6 | 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经管院 | 硕士 | 
   
  
  
 2.交叉学科导师队伍建设
 牵头学院召开交叉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并公布交叉学科导师遴选条件(如导师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平台等),并面向全校组织开展院内院外“1+1”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3.交叉学科招生计划论证
 牵头学院根据交叉学科导师队伍规模,组织交叉学科招生计划论证工作,提交拟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1)。
 4.交叉学科招生目录编制
 牵头学院组织开展交叉学科研究方向、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论证工作,提交交叉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以及自命题考试大纲(模板见附件3)。
 请相关学院于8月25日前提交交叉学科拟招生计划汇总表、交叉学科专业目录及自命题考试大纲。
 附件1:交叉学科拟招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2:交叉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3:交叉学科自命题考试大纲模板
  
 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