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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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制定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教务字[2015]38号
	 各学院: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制定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西南石大教【2015】28号)》(下简称“指导意见”),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下简称“新方案”)的制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组,认真组织学习和研讨“指导意见”,领会“指导意见”的内涵,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上达成共识,使得“新方案”既能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又能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专业发展定位。
	  2、新方案要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协同育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其中德育实施方案由学生工作部牵头,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和校团委等部门配合制定;体育实施方案由体育学院牵头制定;美育实施方案由艺术学院牵头,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校团委等部门配合制定。
	  3、各专业应根据专业的服务面向及特色,确定人才培养类型(应用型、研究型)以及相应的培养目标,进而细化为具体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分条准确描述学生毕业时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并有相应的支撑课程或课程群。
	  4、原则上,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课程、部分学科必修课程及部分基础实践类课程应从《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分校设基础课程设置一览表》(见附件1)中选择设置,未列入该表的基础课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具体情况自主设置。
	  5、 严格遵守《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平台分类》(见附件2)的归属划分,不得随意调整课程的归属单位;确实需要调整课程归属单位的,请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由相关单位论证通过后方能进行调整。
	  6、各专业设置的课程应首先从“教务系统”的“课程库”中选择符合要求的课程,对确需新增的课程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准确命名课程名,合理设置学时、学分、实验学时、上机学时等基本信息,并按“2015级本科专业课程、课组代码编码规范”(见附件3)编制课程号。在编排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避免课程基本信息不统一、数据统计不准确等问题。
	  7、各专业准确填写《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4、5)的相关栏目,且不得随意更改相关格式。其中,专业核心课程在附表的“专业核心课程”一栏中选择“●”予以标注,专业辅修模块课程在附表的“专业辅修模块课程” 一栏中选择“◎”予标注。
	  8、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按照模板的设置,保持格式不变,附表中可增加行和删除多余的空行,对不符合行文规范和规定的,教务处将一概不接收。
	  9、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校审定通过并定稿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
	  10、按照2015年第三次校长办公会(2015年4月29日)的决定,各专业在制定具体培养方案前应首先确定人才培养类型,因此,请各学院将专业人才培养类型统计表(见表1)于2015年5月18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经学校审定后各专业按人才培养类型分别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表1  专业人才培养类型汇总表
	
		
			
				| 
						学院
					 | 
						专业
					 | 
						培养类型(应用型、研究型及创新班、国际班、卓越班等)
					 | 
						备注
					 | 
			
				| 
						石油工程学院
					 | 
						石油工程
					 | 
						国际班
					 | 
						 
					 | 
			
				| 
						石油工程学院
					 | 
						石油工程
					 | 
						研究型
					 | 
						 
					 | 
			
				| 
						……
					 | 
						 
					 | 
						 
					 | 
						 
					 | 
		
	
 
	  11、为保证2015年秋季学期2015级各专业教学任务安排,请学院于2015年5月18日前确定2015级各专业第一学期行课计划,并录入教务系统。部分公共基础课程的行课安排见表2,各专业可根据“新方案”整体需要适当安排学科及专业必修的基础课程。学生自主选择修读1门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学分控制在20-25个学分。 
	表2   第一学期部分课程行课计划表
	
		
			
				| 
						序号
					 | 
						课组类别
					 | 
						课程号
					 | 
						课程名
					 | 
						总学时
					 | 
						学分
					 | 
						适用专业
					 | 
			
				| 
						1
					 | 
						外语类
					 | 
						2312111040
					 | 
						大学英语(Ⅰ-1)
					 | 
						64
					 | 
						4
					 | 
						石工院、地科院国际班;材料院拔尖创新班
					 | 
			
				| 
						2
					 | 
						2312211040
					 | 
						大学英语(Ⅱ-1)
					 | 
						64
					 | 
						4
					 | 
						非修读I、III类的其他专业
					 | 
			
				| 
						3
					 | 
						2312311040
					 | 
						大学英语(Ⅲ-1)
					 | 
						64
					 | 
						4
					 | 
						体育、艺术类专业
					 | 
			
				| 
						4
					 | 
						数学类
					 | 
						2515601045
					 | 
						高等数学(Ⅰ-1)
					 | 
						72
					 | 
						4.5
					 | 
						理、工类专业
					 | 
			
				| 
						5
					 | 
						2515611045
					 | 
						高等数学(Ⅱ-1)
					 | 
						72
					 | 
						4.5
					 | 
						经、管类专业
					 | 
			
				| 
						6
					 | 
						2515631040
					 | 
						高等数学Ⅲ
					 | 
						64
					 | 
						4
					 | 
						文、法、体育、艺术类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工业设计专业选修
					 | 
			
				| 
						7
					 | 
						思政类
					 | 
						200600103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48
					 | 
						3
					 | 
						所有专业
					 | 
			
				| 
						8
					 | 
						计算机类
					 | 
						3015111010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32
					 | 
						1
					 | 
						除计算机类专业外的所有专业
					 | 
			
				| 
						9
					 | 
						军事类
					 | 
						2215603020
					 | 
						军训及入学教育
					 | 
						3周
					 | 
						2
					 | 
						所有专业
					 | 
			
				| 
						10
					 | 
						2215602010
					 | 
						军事理论
					 | 
						32
					 | 
						1
					 | 
						石工院、地科院、机电院、化工院
					 | 
			
				| 
						11
					 | 
						健康教育类
					 | 
						2412111010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32
					 | 
						1
					 | 
						材料院、电信院、理学院、计科院、土建院、经管院、外语院、法学院、体育院、艺术院
					 | 
			
				| 
						12
					 | 
						实践类
					 | 
						3212601010
					 | 
						工程认知实践
					 | 
						1周
					 | 
						1
					 | 
						石工院、地科院、机电院、化工院
					 | 
			
				| 
						13
					 | 
						职业教育类
					 | 
						1715602010
					 | 
						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
					 | 
						16
					 | 
						1
					 | 
						所有专业
					 | 
			
				| 
						14
					 | 
						 
					 | 
						各学院自定
					 | 
						新生研讨课
					 | 
						16
					 | 
						1
					 | 
						所有专业
					 | 
		
	
 
	   二、时间安排
	  1、2015年6月10日前,各学院按要求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教授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对本学院所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定,并将学院审定通过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一份))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2015年6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申请,学校组织专家组逐一审核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2015年7月4日前,各专业根据学校审核意见修改人才培养方案,并将修改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4、2015年7月15日前,学校组织对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定;教务处整理、编辑并印刷出版。 
	  三、填写要求
	  1、培养方案的电子文档按照“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XXX专业(XX型)人才培养方案”或“XXX专业(XX班)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命名。
	  2、人才培养方案文字部分应按照“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文字部分)的规定进行填写。模板中有底纹的红色文字为内容格式说明,正式定稿后请删除。
	  3、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部分应按照“  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表格部分)”的要求进行填写。
	 
	附件:(见学院下载专区)
	  1、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分校设基础课程设置一览表
	  2、2015级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平台分类
	  3、2015级本科专业课程、课组代码编码规范
	  4、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文字部分)
	  5、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表格部分)
	  6、2015级本科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格式(文字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