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教体艺[2014]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2号),结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实际,决定从2015年11月16日起对2015级本科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
测试时间:2015年11月16日—11月29日(星期一、三、五下午6、7、8、9节和晚上10、11节,星期六和星期日上午1、2、3、4节,下午6、7、8、9节和晚上10、11节)
二、
测试地点:二期田径场
三、
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800米(女)/1000米(男)、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四、
特别说明:本次测试全部采用体质测试设备进行,请务必携带校园一卡通参加测试,以便身份识别、存储成绩。
五、
测试流程:
1.
体质测试前,参与本次测试的学生需对测试时间进行网络预约,预约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
2.
预约流程:
(1) 打开浏览器,登录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体育教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41.241.190;
(2) 输入账号和密码。账号为学号,密码为学生身份证最后6位,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注意区分大小写登录;
(3) 登录系统后,在左侧菜单栏选择体质测试→体质测试预约,根据各时段空余人数及自己的课余时间选择测试时间段;
(4)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前往二期田径场进行测试。
(5)
建议使用IE、谷歌、火狐等浏览器进行网络预约。
3.
测试流程:
(1)
按照预约时间,携校园一卡通到二期田径场参加测试。
(2)
测试项目无先后顺序,进入测试场地后,请自行选择当前测试人数较少的项目进行测试;
(3)
每项单项测试时,请将校园卡交予测试管理员以便识别身份、存储成绩;测试结束后,请领回已存储成绩的校园卡。
(4)
8个项目全部测试结束后,请务必于测试现场出口处电脑上刷卡上传本次测试数据,否则本次测试无效。
六、
测试结束后,可登陆体育教学管理系统查询本次测试成绩。
七、
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持校园一卡通参加测试,凡查出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将按学校有关考试作弊规定,严肃处理。
八、
学生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本次测试,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申请需经医疗单位证明及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由体育学院核准生效。学生所填写的《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1,可在体育学院网站下载)将存入学生档案。学生免测申请资料请于2015年11月13日之前交至体育馆113办公室刘晨老师处,过期无效。
九、 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相关规定,学生毕业时的体质测试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如未达到标准,可按肄业处理。
十、
所有参加测试的学生一律要求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如果在测试过程中出现严重身体不适,请立即主动放弃测试,并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十一、如果已经预约在星期二和星期四的学生请务必重新预约。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体育学院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