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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选聘兼职班主任(学业导师)的通知

2023年10月15日 17:08 作者:邵梧枭  编辑:邵梧枭  审核:于百江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责任担当、诚实守信、励志成才和创新创业意识,努力培养具有卓越追求和卓越能力人才。同时也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专业教师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班主任“精细化”管理水平,法学院将深入推进班主任建设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兼职班主任选聘领导小组。

长:张华春  傅晶晶

副组长:于百江  周炎炎  谭祖雪

员:梁 邓超越     胡亚梅 吴晓敏 夏延芳

书:谢莹娇  傅颖琳

二、选聘范围及配备对象

我院专业教师自愿参加。选聘的教师主要担任学院本科一年级或硕士一年级兼职班主任,原则上每个班配备 1 名。班主任的聘期为一年,可续聘,由学院颁发聘书。

三、报名条件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政治素质高,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生工作,熟悉掌握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意识。

3、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工作职责

1成长成才观教育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引导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理解培养方案、融入专业、热爱专业,培养学生对专业的认同感。帮助班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

2学业指导与学风建设。能够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班会、座谈会、研讨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开展学业答疑、方法辅导等工作,帮助和指导学生激发学习动力。

3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能够指导学生科学地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引导学生明确职业理想,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指导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

4、帮助学生拓宽专业视野、学术视野,指导学生参加沙龙、创新创业等科技创新活动,使其能够积极主动了解国家、行业、社会等对人才的要求。

5成长困难学生帮扶。能够关心、关注、关怀在家庭经济、心理发展、学业成长等方面特别困难的学生,协助辅导员科学合理地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圆满完成学业。

6班主任和辅导员应团结协作,互为补充地做好班级学生工作。主动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31023日。请有意报名的老师将报名表(附件)发送至邮箱3063317971@qq.com

联系人:谢莹娇 83032069

六、工作要求

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班会1次,至少深入寝室1次,至少指导本班学生(团队)参加各类竞赛1项。

(本试行办法解释权归法学院,未尽事宜在试行过程中进一步修订)

 

法学院

20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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