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学期结束及暑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2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2018年学期结束和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有关时间安排

1、7月2日至7月11日为学生期末考试时间,7月12日至8月30日为学生暑假时间(安排有暑期实习、实训的,以实习、实训教学安排为准),8月31日-9月1日报到注册,9月2日学年鉴定,9月3日(星期一)正式行课。

2、7月14日为教师上报考试成绩的截止时间。为做好新一轮教职工聘任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教职工轮休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9日,8月30日正式上班。

3、学生重修、补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学期结束的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教务处按时完成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提前做好开学、补考的准备工作。各学院应提醒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课程成绩,并在教务处网站查询相关课程的开学补考安排,让相关学生提前做好参加开学补考的准备。

2、各门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完成阅卷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

3、在本学期结束前,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提醒教职工在暑假期间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旅途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

4、各单位应加强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检查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一些房间的门窗要加固、贴封;对精密贵重物品和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重大灾害事故等安全工作,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5、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暑假值班工作,于7月13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报送党办校办行政科(办公楼705,电话2308),值班人员名单必须提供值班座机电话。

三、对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

1、放假期间,各单位必须有一位处级干部在校主持工作,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完成假期日常工作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何单位不准让学生顶替值班。

2、保卫处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3、后勤服务总公司要确保校内水、电、气正常供应,办好食堂,保障留校学生和教职工的正常生活。要按进度完成维修任务和对教室门窗、桌椅、电器、电路等设施及学生公寓的检查、维护工作,为开学做好准备。

4、学工部、团委、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组织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在下学期开学前会同有关单位对开学和重修、补考等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开学顺利。

 

学校办公室

2018年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