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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5年度研究生业务费划拨说明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9日    作者:    编辑:wn    审核:    点击:[]

各位老师:

接研究生院通知,2015年研究生业务费将于5月份划拨,分两部分:

(1)去年学校收的业务费,将返回60% 至导师个人账户;

(2)今年新划拨经费,全部划到院经费统一管理。

研究生业务费划拨标准:

(1)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的业务费标准为1000元/生;

(2)硕士一年级无业务费,博士研究生无业务费。

今年划拨到院内研究生业务费标准:

(1)2012级已划拨2年共计1600元/生,此次划拨金额为:400元/生;

(2)2013级已划拨1年,800元/生,此次划拨金额为:200元/生。

研究生业务费报销程序:

(1)每位导师每年一次性报销所有研究生业务费,不能分批报销;

(2)报销发票范围: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实验费、上机费、打印复印费、必要的文献书籍费、低值设备费、学位论文调研出差费、版面费、学位论文审阅答辩相关支出;

(3)贴好发票签字后,到王春华老师处审学生人数及金额;

(4)到王晓老师处授权预约报销。

另外,专硕校外实践费用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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